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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十七个项目)(招标编号:DX-GG-G201500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0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南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十七个项目)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贵发改农经〔201595116135215号,港南发改规字〔20156465666768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约2996.50万元,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贵发改农经〔201571号文下达了贵港市港南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5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新塘乡、桥圩镇、东津镇、瓦塘乡、八塘镇、木格镇、木梓镇。

交货地点:港南区瓦塘乡柳江村、新塘乡湖表村、桥圩镇下李村、桥圩镇长塘村、桥圩镇青塘村、桥圩镇锦垌村、木格镇梁村、木梓镇香坪村、木格镇黄石村、木梓镇龙塘村、八塘镇新合村、瓦塘乡香江村、东津镇维新村、湛江镇兴成村、桥圩镇良塘村、东津镇荷池村、东津镇中和村各项目所在地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管材管件采购(不含安装)

1标段为港南区瓦塘乡柳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新塘乡湖表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桥圩镇下李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桥圩镇长塘村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港南区桥圩镇青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桥圩镇锦垌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木格镇梁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木梓镇香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木格镇黄石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港南区木梓镇龙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2标段为港南区八塘镇新合村李白肚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扩网工程、瓦塘乡香江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扩网工程、东津镇东岭维新村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湛江镇兴成村大成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桥圩镇良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东津镇荷池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东津镇中和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计划交货期限:招标人将提前7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9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管道材料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R有要求:近 5 年(20101月~201412月)具有PE100给水管国家标准-GB/T13663-2000)塑料管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  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先经过本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并在正本中提供原件,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623日至2015629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

发售人姓名:雷颖燕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4招标人定于2015630,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并统一在网上给予解答。请投标人在网上答疑之日起三天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答疑》,或在网上查询,不用传真方式发出。如在上述终止时间前不领取以上书面文件,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

4.5贵港市港南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十七个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如投两个标段,在先评审的标段中已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其余标段的评审。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 7 15 9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址: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编:537100

联 系 人:赖工

    话:0775-4351017

    真:0775-433287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贵港市培仁中学内南楼第一单元101

    编:537100

联 系 人:雷颖燕

    话:0775-4276988

    真:0775-427698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775-4569321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595831

 

 

                      

 招标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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