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原南汇地区)通信主干光缆网管道租用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就浦东新区(原南汇地区)通信主干光缆网管道租用项目进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原南汇地区)通信主干光缆网管道租用项目
2、招标编号:SCZB20150633
4、预算资金:人民币256.44万元,其中包件一132.369万元,包件二124.07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的预算金额及各个包件的预算金额。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者任意包件进行投标。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租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年
7、项目内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拟对原南汇地区通信主干光缆网管道租用。
二、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响应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购买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路500号2105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北京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由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7点前以澄清公告方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六、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7月6日(周一)上午9点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投标地点
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本公司15楼评审会议中心大屏幕)。
八、 开标时间、地点
北京时间2015年7月6日(周一)上午9点30分整于上海市江苏路500号500号15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本公司15楼评审会议中心大屏幕)举行开标仪式。
九、 其他
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规定,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04室
邮 编:200050
联 系 人:曹凯华 电 话:62266908
传 真:62265675 E-mail:18918520670@189.cn
购标书联系人:陈佩娟、任行 电 话:62263591、62261521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 号:0229014210001435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