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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0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BZZT【2015】0602

三、招标项目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建设内容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兼任其它在建工程

3)近年来完成过类似项目;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地址:滨州中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一路金廷公馆17层1707房间),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于2015年6月19日9: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滨州中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一路金廷公馆17层1707房间)。

3.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近年来类似项目的施工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供上述内容的原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装订成册并注明《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审验,审验完毕后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密封递交,否则不予受理。递交后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受邀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

资格审查日期:2015年6月19日9:00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贾风国

联系方式: 13561582136

2.招标代理机构:滨州中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83-8号金廷公馆17层

联系人:张利娟

联系方式:0543-2296017  15006979883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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