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检察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检察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上蔡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检察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HNCXCG-2015-014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检察业务软件安全管理系统 | 详见后附招标需求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监控设备 | ||||
检察业务查询系统 | ||||
检察机关专线网分级保护系统 |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本项目共分 1 个标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必须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3.2检察业务软件安全管理系统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对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此次采购设备和原有网络设备及网管软件进行整合,使其能够统一接入省院的网络管理平台。技术需求要求参数为必须满足项,因部分设备需要接受市院管理,安全审计系统,视频管理平台,安全管理平台设备须在开标前提供样机到上蔡县检察院进行互联互通测试,并取得互联互通测试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测试证明原件,如未送达或测试不通过,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需求,取消其投标资格。
3.3.3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期间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 11 日至2015年6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 ,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联系电话:0396-6900610
4.4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报名期间出具的为有效)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以上所有证件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必须注明用途)
账户名: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蔡县支行
帐 号:1715026219000006619
用 途:上蔡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检察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 8 日09:30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为上蔡县公共资源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07月 8 日上午9:30时上蔡县公共资源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839629516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0396-2822000
2015年6月 11 日
(后附上蔡县检察院2014、2015年检察业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