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其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匡峰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2-8号 联系电话:0633-825378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
联 系 人:柴宏超
联系电话:0633-8010707
电子信箱:rzluda@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100201090013520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T-RZDGCG2014-198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气相色谱自动进样器、超级拍击式均质器、超声波清洗器、微波高温马弗炉、高温石墨电热板、厌氧培养箱、二氧化碳细菌培养箱、霉菌培养箱、(两通道)低本底α/β测量仪、纯水处理器、实验室浊度仪;pH、电导率台式测量仪、电动移液助吸器、移液器、8头移液器等以上货物的供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采购预算:95.2万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3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窗口)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提供邮购)。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印鉴。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07月01日 09:00 – 09:30 ,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 01日 09:30 。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07月 01日 09:30 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