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15年度“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 0773-1541GNOA00683)(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2、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投标人可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如一个包中含有多个品目,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对一个包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高通量测序仪(焦磷酸测序仪) | 1 | 160 | 90 | 用户指定地点 | 已按财政部采购进口产品相关规定通过进口产品论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财办库〔2015〕1187号 |
2 | 气相色谱质谱120位液体自动进样器 | 1 | 20 | 90 | ||
3 | 全自动动物精子毒性分析仪 | 1 | 120 | 90 | ||
4 | 全自动遗传毒理扫描分析系统 | 1 | 220 | 90 |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须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4)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5)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6)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全部投标书都必须附有不少于1%投标总价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6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6、 兹定于下列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6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 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电 话:010-68405021/68405028
传 真:010-68405006
联 系 人:王 凝 龚彩霞
邮 编:100089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 户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