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服务楼机房升级及政务大厅平台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服务楼机房升级及政务大厅平台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015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霞 电话:1383114548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李倩 电话:0311-66635082 开标联系人:王庆 电话: 0311-66635036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0311-66635021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电话:0311-66635094 |
采购内容:A包:机房建设及网络建设等;B包:舆情监控系统建设(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
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2.A包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B包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时提供本企业该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3. 外省市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时须出具相应工商注册执照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A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出具主要设备:交换机、网管系统、安全审计系统、可信运维管理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全网关和IP电话语音网关的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B包投标时必须出具主要设备:舆情分析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A包2000元,B包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时间:2015年7月3日8:30-9:00 |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开标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