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县委办公室灵寿县县委大院采暖改造、外墙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县委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县委大院采暖改造、外墙装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县委大院采暖改造、外墙装饰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07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灵寿县县委大院采暖改造、外墙装饰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071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县委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古城西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峰 0311-825253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3-29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83816208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75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联系方式:15100186605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县委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古城西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峰 0311-82525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乐娜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