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水生园养护项目
有关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2015年度水生园养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江川002)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2015年度水生园养护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2、 代理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2015年度水生园养护项目。
4、 采购内容:江川路街道2015年度水生园养护工作。
5、 项目预算:人民币39.445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 响应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4、 响应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 响应单位须拥有相应规模的相关从业者队伍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6、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9、 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11、 本项目不仅针对中小企业。
三、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正本或者副本;
2、 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响应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四、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1、 时间:2015年6月15至2015年6月19日,每天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3、 售价:每套磋商文件人民币叁佰元整(RMB300.00),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6月23日13:3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新闵路584号2号楼3楼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6月23日13:30时(北京时间)。
2、 地点:新闵路584号2号楼3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所
地 址:新闵路584号2号楼
联 系 人:沈兰
代理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张胤翀
联系电话:62791919-137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