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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校具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0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校具



      2、项目编号QPZFCG2015-04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  青浦区普通教室校具                                  一批



第二包  青浦区崧淀路初中、御澜湾小学、崧文路小学校具        一批



第三包  青浦区秀泉路幼儿园校具                              一批



第四包  青浦区中小学书写板                                  一批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



     4交付地址: 青浦区教育局指定学校及教室



   5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到位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主要货物的制造厂家;



4、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已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采购预算第一包青浦区普通教室校具2442000元,第二包青浦区崧淀路初中、御澜湾小学、崧文路小学校具858150元,第三包  青浦区秀泉路幼儿园校具1248310元,第四包  青浦区中小学书写板477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610 6 月 17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4室领取标书(请带好U盘)。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72(周四)上午1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72(周四)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一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一楼会议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38



        编:  201700



      人:  张祎娟



        话:  021-59724602 



        真:  021-59724602



 



 



      人:  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址:  青浦区万寿路55



      人:  管建锋



        话:  021-5920782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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