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09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为马桥镇镇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对日常工作等文件审查提出书面意见,为重大项目进行法律评估,帮助镇政府解决涉法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对镇机关、直属企业、村居开展法律普法、教育等活动。
(四)服务期限:1年。
(五)预算金额:7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供应商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四)具有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七)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八)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5.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5年06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联系人:张苗,电话:021-64985280
2.其中:2015年06月17日下午13:00-16:00: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1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松公路2188号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64090786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64985000-617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