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及设备联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华南师范大学 的委托,对 华南师范大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及设备联网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56HG208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及设备联网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8.1412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及设备联网工程及相关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已报名获得招标文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若非所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件及消防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制造商,则须取得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配件及消防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原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原件到达现场报名核对,否则报名无效。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3592216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595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1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林小静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92216-83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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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