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村健身休闲广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WX2015-0612-SZ229
1.招标条件:
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村健身休闲广场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村健身休闲广场工程
2.2建设地点: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村
2.3招标规模:共两处,一处位于五组,孝神路以西S314以北,占地2200平方,
第二处位于十三组,滨河路以北S314以东,占地600平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6项目实施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有效,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参与投标申请的单位,要向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获得其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10日至2015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持以下资料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300元。
4.3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06月10日至2015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4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上午0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5639915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贺东方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997388
201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