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院廊坊分院检测业务用车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6月 10日
招标项目名称: 河北省计量院廊坊分院检测业务用车租赁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HBBYLF2015—013
招标人名称: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廊坊分院
招标人地址:廊坊开发区科技谷园区蓝桉路28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希云 0316-597697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万达广场8号楼2-2602室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6-5125272
项目概况:检测业务用车租赁两辆。
计划投资: 金杯55000元∕年
长城风骏40000元/年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国家、省、市及县有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具备汽车租赁业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合法经营单位;
2.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证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次招标只接受单位企业,不接受个人投标。
报名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复印件加盖报名人红色公章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营运证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廊坊市万达广场8号楼2-26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300元/每份,投标人自行购买 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廊坊开发区科技谷蓝桉路28号五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及标准:低价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 韩璐 0316-512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