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隐患整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隐患整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隐患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JRC2015T096(T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096(T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0529]-70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12个合同段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程日期 |
01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楼)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2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人才大厦办公楼)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3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4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5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6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民政厅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7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群众艺术馆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8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人才大厦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09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10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办公楼、训练场)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11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12 | 吉林省省直机关部分办公楼安全隐患整改(吉林省物价局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天 |
2.2 工程建设地点:
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1750
吉林省人才大厦: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388号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99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59
吉林省民政厅: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
吉林省群众艺术馆: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833附近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658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吉林省物价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消防改造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年检合格的劳保取费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联系人:刘忠思
联系电话:0431-88904997
邮政编码:130051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邮政编码:130022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2消防改造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消除外立面隐患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消防改造工程标段: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忠思 联系电话:0431-88904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代理机构地址: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