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yxqgkzb-20150415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就平原示范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辖区10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外业测绘、数据建库、数据汇总和管理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
2、招标内容:
完成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原武镇、师寨镇、祝楼乡、桥北乡土地承包经营权测量、登记、颁证等服务项目(含航拍、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数据处理、经营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软件管理系统建设)。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段划分:
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原武镇农村土地承包权外业测绘项目,约58000亩;
第二标段:师寨镇农村土地承包权外业测绘项目,约77000亩;
第三标段:祝楼乡农村土地承包权外业测绘项目,约80000亩;
第四标段:桥北乡农村土地承包权外业测绘项目,约72779亩。
(以上四个标段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的确权土地面积为准,最终支付费用以实际确权面积支付。)
第五标段:原武镇、师寨镇、祝楼乡、桥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项目;
第六标段:原武镇、师寨镇、祝楼乡、桥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总和管理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项目;
6、工期要求:要求7月15日前完成航拍并提交航拍成果,2015年9月10日前全部完成。
7、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验收。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二、三、四标段招标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的能力。
2. 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含地籍测绘)。
3. 近3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2个以上(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4.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可就第一、二、三、四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以优先中金额大的标段为原则。
(二)第五标段招标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 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和乙级及其以上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3. 近3年内(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项目(等于或优于20厘米分辨率的航拍项目)。
4.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第六标段招标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的能力。
2. 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含地理信息系统)。
3. 近3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2个以上(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4.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需通过农业部测评(以公告为准),非通过农业部测评单位须提供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所有标段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出具时间应为公告时间后,开标时间前)。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4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553028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01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6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3-75531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643900079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