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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安局市局机关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市局机关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51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

1

市局机关大院保洁服务

33万元/年

3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2、标投标单位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9日14:00

.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14:00

.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6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企业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与本项目相符

4、)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5、)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7、)投标保证金:陆仟陆佰元整(银行汇票、电汇或转帐形式缴纳)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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