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博物馆“青铜器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博物馆的委托,就“青铜器修复”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商财采 (2015)13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青铜器修复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青铜器修复
2、预算控制价:4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4、总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相关地方性文件
四、修复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五、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七、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7月8日上午9:30开标。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李先生 0370—2697976
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完备的可移动文物修复所需的场所。
3、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从事可移动文物修复业务工作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本项目组成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高级职称和2名中级职称。
4、外省企业需要到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备案。
十二、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国家文物局核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组成技术人员从事可移动文物修复业务工作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2名高级职称和2名中级职称的证明材料。
5、外省投标单位到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3592378659。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