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电视台购买采编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电视台购买采编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光山县文广新局委托,对光山县电视台购买采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光山县电视台购买采编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招标范围及内容: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手持高清摄录一体机等。详细内容见“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质量及资格要求”。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7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提供AAA认证并提供信用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认证;
(6)投标人须提供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以上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8)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3.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网上可查,并提供年度检验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网上可查,并提供年度检验报告);
5.2税务登记证副本;
5.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5.6 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7 AAA认证及信用报告;
5.8 ISO9001认证;
5.9 摄像机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5.10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以上证书;
5.11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其他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待评标时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中间服务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光山县东城健康路3号光明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开标前七天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数额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光山县文广新局
2、采购人地址:光山县文广新局
3、采购人联系方式:方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61508
4、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5、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光山县东城健康路3号光明大厦
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裴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15194462219 15343970287
十、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8590198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年6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