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监狱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新备勤楼视频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新备勤楼视频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新备勤楼视频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FJXCJFZ(2015)CG018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银行纳税付款凭证证明材料;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93-22203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宁德监狱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金涵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主任 0593-2220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婷 0591-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