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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二期建筑电梯公开招标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5150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二期建筑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5-150ZC40
2招标设施名称及内容
电梯共计6,其中客梯3台,货梯2台,餐梯1(预算:148万元整)
??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或其授权的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其的授权书原件)。
③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及以上资质。
④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
⑤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需提供:
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④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原件或公证件;
⑤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账为准);
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
①经销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及生产厂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原色公章);
②经销商的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及生产厂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原色公章);
③经销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④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原色公章);
⑤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⑥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的授权书原件;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账为准);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备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拟投标人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5610日至20156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 7、报名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传真报名。若传真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59090000006004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59090000026355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为不同账号,转账时请注意分清,以免混淆,造成退付时麻烦。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56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6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 联系人:黄璐?? 左芳梅林桠汶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如有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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