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搬迁工程相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DHQ201500033)
天津大学搬迁工程相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DHQ201500033)
天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天津大学搬迁工程相关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搬迁工程相关保险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天津大学搬迁工程相关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招标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三、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若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2、参加投标人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
4、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中未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oa/)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b.tju.edu.cn/)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supplier/)进行供应商注册;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库手续: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⑦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⑧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以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以及在招标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示。
2、报名确认:
报名提供以下文件:(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非独立法人公司必须出具上级法人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业务授权书;
已成功准入天津大学供应商库且将以上文件扫描,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资料: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发送至zbbzonghe@tju.edu.cn,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进行报名登记,且不允许其进行投标活动。
3、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6月16日,每日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12楼222室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300072
联系人:蔡老师(招标办) 朱老师(后保部) 马老师(招标代理) 乔老师(保险经纪)
电话:022-27407559; 022-27406708; 022-28220812 022-58180912
传真:022-2740755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9: 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 递交地点: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招标办会议室
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单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2015年6月23日之前送达(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
电汇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大学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开户行名称:天津银行兴科支行
开户行地址:天津南开区鞍山西道182号
帐号:1036 0120 1090 008441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
(3)投、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09:00。
2. 开标地点: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招标办会议室。
3. 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