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救灾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采购单位)委托,就民政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民政救灾物资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QNCY-2015-G070号
三、项目序列号:QNCY-2015-G070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20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民政救灾物资采购 | 一批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贰份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人须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时00分 - 2015年06月29日 16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电话:0854-8228143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3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3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十一、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854-8220000
传真:0854-7116499
邮箱:
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