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交通局)昌平区公交场站规划研究编写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委托,就昌平区公交场站规划研究编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昌平区公交场站规划研究编写项目
二、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三、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1号
联系人:王保
联系电话:010-69744867
四、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六、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秀红
联系电话:010-89713391
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30万元
八、 采购内容及要求:昌平区公交场站规划研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 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担承本规划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资质证书,且是投标人本企业职员(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十、 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
十一、报名时间
十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招标部。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 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