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洪洲乡洪州社区排水及人行道铺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辉县市洪洲乡洪州社区排水及人行道铺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辉县市洪洲乡洪州社区排水及人行道铺装项目。
2.2项目编号:辉交采2015ZB030号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铺设170米,检查井5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525米,雨水检查井6座;挖运土方2800立方米,PVC弱电管120米,铺人行道彩砖700平方,砌路沿石850米。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辉县市洪洲乡洪州社区;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
2.6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加自筹资金;
2.7工期:20日(日历天);
2.8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 201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 15:00 -18 :00 (北京时间),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
(4)企业驻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5日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洪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喜栋 电话:1359867307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建超 电话:0373-6228163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