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单位照明灯具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的委托,对 广东省教育单位照明灯具改造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1N16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教育单位照明灯具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0.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智能照明灯具改造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广东的,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广东,需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1490209053000524 并请注明事由:N167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331N167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赖小姐、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潘老师 |
电话: | 020-87258495-306、301 | 电话: | // |
传真: | 020-8728459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7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刘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潘老师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25849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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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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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