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瓷砖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龙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瓷砖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吴绍莹,电话:18660526306。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瓷砖采购项目,HLZB2015H-004。
五、采购内容:本工程为龙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瓷砖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所投各种规格产品均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所投瓷砖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八、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授权委托人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6月16号至2015年6月22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30,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出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9:00时。
十、开标日期:2015年7月7日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二O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投标企业报名函
(招标人):
我单位报名参加 项目的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组织机构 代码证代码 | ||||
法人营业执照 | 1、注册号 | 2、营业期限 | 3、发证机关 | |
1、证书编号 | 2、经营范围 | 3、发证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 |||
邮政编码 | ||||
本次投标 报名邮箱(E-mail) | ||||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