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太阳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盈(分)招字2015078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太阳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78)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太阳能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78
3、招标内容:太阳能热水器1000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4.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投标人必须为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制造商;
4.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4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4.5须具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认可的太阳能热水器与真空管质量检测报告(包括热性能、水质、耐压、过热保护、空晒、外热冲击、淋雨、耐冻等产品检测报告);
4.6维修服务网点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
4.7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且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4.8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4.9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金碧街道巡津新村社区办公楼7楼(金碧工商分局旁)或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5年 6 月 9 日—2015年 6 月 15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 日 09 : 00 (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5年 7 月 1 日 09 : 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镇沅县各乡镇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涉及农户家中。
11、投标人应向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采购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9-5813137
地 址:镇沅县金山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袁师
联系 电 话:15752043243 0879-2143621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 政 编 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