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城中村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0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城中村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城中村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第一块位于郑州市华山路东,陇海路北;第二块位于郑州市华山路西,颖河路南;
2.2招标范围:洛达庙城中村的拆除及垃圾清运
2.3招标规模:总面积大约40.2万平方米,结算时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工期: 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的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4潜在的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9日起至 201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须租赁车辆的单位提供)、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类似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提供);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5615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9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城中村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第一块位于郑州市华山路东,陇海路北;第二块位于郑州市华山路西,颖河路南;
2.2招标范围:洛达庙城中村的拆除及垃圾清运
2.3招标规模:总面积大约40.2万平方米,结算时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工期: 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的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4潜在的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9日起至 201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须租赁车辆的单位提供)、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类似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提供);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5615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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