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演艺中心住宅大楼-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文化厅 的委托,对 广东演艺中心住宅大楼-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CG201504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演艺中心住宅大楼-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1208251.57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名称:广东演艺中心住宅大楼-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GDHLCG20150408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内容:为现有建筑的局部(地下车库)维修改造工程,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350平方,属Ⅲ类汽车库。 5、 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供唯一投标报价方案,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6、 原有消防系统管网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拆除,拆除的废旧设备材料由发包人进行处置。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提交证书复印件。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东演艺中心住宅大楼-地下室维修改造工程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古少冬 | 采购人联系人: | 古少冬 |
电话: | 020-37063350 | 电话: | 020-37063350 |
传真: | 020-83643125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楼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510040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蔡文兵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杜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780333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开户行: | 农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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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130104000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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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