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桌椅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桌椅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桌椅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莒州路69号
联 系 人:厉保华
联系电话:0633-3222769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刘晓龙 张嘉慧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桌椅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DGCG2015-58
项目预算:第一包:198.059451万元;第二包:60.0028万元;第三包:30.03万元;第四包:10.875万元;第五包:14.876万元;第六包:22.292万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六个包进行采购:第一包为桌椅、橱床等采购;第二包为电子考场采购;第三包为自动录播室采购;第四包为心理咨询室采购;第五包为实验室布线采购;第六包为窗帘采购。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一包至五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六包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06月09日至2015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能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06月30日下午15:00至15:3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三楼第三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30日下午15: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06月30日下午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三楼第三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