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怀集监狱2015年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怀集监狱 (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怀集监狱2015年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D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怀集监狱2015年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及鲜活塘鱼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人民币6619592.40元;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采购内容 | 月采购金额 (人民币元/月) | 年采购金额 (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蔬菜 及鲜活塘鱼 | 275816.35 | 3309796.2 | 二年(即 |
说明:1.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3. 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1 提供经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6.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6.3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6.4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5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9:3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9:30。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
采 购 人:广东省怀集监狱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工、蔡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