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受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汝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汝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汝阳县县城。
1.3建设规模: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购买医用电梯两部。
1.4采购编号:DHRYZBWJ—201512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6采购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医用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含);
2.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认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且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招标设备;
(1)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已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及相应的专业设备,电梯安装维护人员需具备《特种人员作业证》;
(2)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3)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4)主要安全部件均应有中国国家电梯质量检测中心认证;
2.5制造商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7近二年企业业绩证明(2013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合同原件);
2.8企业财务资料:经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2013年至今);
2.9具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要求
3.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17:30分。
3.2报名地点: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
3.3报名时提交资料要求:需提交本招标公告“ 2.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所有证件(主要安全部件中国国家电梯质量检测中心认证证书除外)的原件(公证件视同原件),不能提交全部合格原件的,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3.4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本招标公告“ 2.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提供企业简介(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劳务队伍配备、2010年至今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荣誉等情况的文字介绍)两套,所有资料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不提供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单位:汝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526962132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17号
联系方式:0379-6823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