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下达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下达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已由淅财字【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度提前下达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2.2项目地点:淅川县人民法院;
2.3 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通信系统
设备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通讯系统 | 远程提讯系统 | 1套 |
执行指挥中心系统 | 1套 |
二标段:办公设备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办 公 设 备 | 8台 | |
台式电脑 | 10台 | |
2台 | ||
硬盘4块 | 4块 | |
X光机 | 2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出具为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3、投标人须提供台式电脑、服务器、X光机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专项授权书。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出具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按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淅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360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3800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