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文局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水文局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2013-2014年度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包1 | 济宁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5.949 |
包10 | 聊城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60.0486 |
包11 | 滨州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8.4105 |
包2 | 枣庄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0.1571 |
包3 | 日照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16.058 |
包4 | 临沂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120.0972 |
包5 | 济南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59.0824 |
包6 | 泰安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121.5039 |
包7 | 莱芜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4.2571 |
包8 | 威海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16.147 |
包9 | 东营市新建水文站工程水文缆道设备采购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外省企业,按照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后方可投标;(3)主要设备(绞车、水文缆道控制台)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4)熟悉水文行业特点,近三年有水文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项目;(5)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0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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