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信都镇百镇建设(一)金龙街立面及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步区信都镇百镇建设(一)金龙街立面及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编号:HZBBCG2015工字65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八步区信都镇百镇建设(一)金龙街立面及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ZBBCG2015工字65号
建设地点:八步区信都镇内。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06.47万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 18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或证明)携带以下资料刷卡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⑥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⑦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或执业证及其2014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⑨广西区外来桂企业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按桂建管【2013】34号文件执行)⑩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且需在本公告发布后查询),不能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以报名。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4-528187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步区向阳路1号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新风街126号
联系人:冯梦 联系人:胡丽纹
电话:0774-5298511 电话:0774-5122998
传真:0774-5122883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