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大圩至草坪公路工程(雁山区段)施工项目(HSZBYS2015G02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大圩至草坪公路工程(雁山区段)施工已由(雁发改字 [2015]15号)批准建设,并已下达投资预计划。项目业主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大圩至草坪公路工程(雁山区段)施工
2.2项目编号:HSZBYS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起点为与碧岩阁至草坪公路交叉口,终点为大田。公路全长
2.4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2.5本招标路段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 地 址: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
邮 编: | 541006 | 邮 编: | 541004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蒋桂珍 |
电 话: | 13977337771 | 电 话: | 0773-2536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