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201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Ⅲ标段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临城县201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Ⅲ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HBAD-2015政-70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201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4】718号、邢发改农经【2014】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旱作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临城县旱作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城县201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Ⅲ标段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周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内容:仪器设备购置1项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225万元
3.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则不允许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有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2、潜在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执行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6月 8日--2015年6 月 12日。
4、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和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地 点: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15 时00 分,逾期不再受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城县旱作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金柱 联 系 人: 范春奇
电 话:0319—7192069 电 话: 18131927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