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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7: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2.采购编号: HNDCZ-2015-1431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标准

包别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1

心外科搭桥手术器械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电动胸骨锯*

1台

儿童上下肢智能主被动训练系统*

1台

手术显微镜

1台

车载便携式心肺复苏机

2台

尿动力检查仪

1台

紫外线治疗机

1台

纤维支气管镜*

1台

全自动磨边机

1台

婴儿高频呼吸机

1台

视频脑功能监护仪

1台

2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便携式)

1台

椎间孔镜设备

1

电子支气管镜

1台

电子胸腔镜(软镜)

1台

脑电图仪*

1台

722胰岛素泵*

1台

前连合喉镜*

1台

高级生物显微镜*

1台

脑电波治疗仪*

1台

蜡疗机*

1台

银质针(内热式针灸治疗仪)*

1台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4.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制造认可表; 

4.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设备采购表中标注*的除外)本项目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4.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6、投标人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 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6.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务合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有效经营授权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须查验原件并在有效期内,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7.2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7.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5585912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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