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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文化园回迁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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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文化园回迁项目一期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成武县先农坛街南侧,文亭实验学校东侧,振兴街北侧,工园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6935㎡(详见图纸);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红色)证件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菏泽市中华东路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再办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5外地投标人需出具相应进鲁施工登记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地点为菏泽市中华东路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武县伯乐大街东段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邮    编:274200邮    编:274010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包先生电    话:15552386693   电    话:15305308845传    真:传    真:0530-6201111电子邮件:cwcj8805605@163.com电子邮件:sdzhonghui@163.com网    址:网    址:www.sdzhh.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菏泽市邮政银行人民路支行账    号:账    号: 100219111130010088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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