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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路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西岗区路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大连市西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三、采购预算:200万元(开标前三日公布拦标价,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工程地址:长春路林茂街至八一路转盘路段、东北路交迎春路路口。
五、招标内容:
24栋建筑,立面粉刷约4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计划工期:共40个日历日。
七、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2、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十、 报名要求:
1.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相应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十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6月30日0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三、西岗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83635910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五、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系 人:杨志超、高海滨   电话: 84350103、84651707
传 真(自动):0411-846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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