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备案编号:JPCG2015006
中心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DCG20150010
1、 招标条件
中心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东县乾丰镇等七个乡镇,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一标段:蒲峪路镇、润津乡、克东镇、宝泉镇、千斗镇;二标段:玉岗镇、昌盛乡
建设规模:
道路硬化、路边沟、亮化路灯等。
计划总投资:
总计划投资额3,498,227.42元;其中一标段为:2075189.36元;二标段为:1423038.06元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7月0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9月30日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两个标段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8日至2015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小班子人员根据项目建筑规模按照齐建发【2015】12号文配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应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法人资格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养老关系证明。投标企业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到克东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有无行贿记录证明。办理完有无行贿记录证明后再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上述所有原件(报名表中须加盖招标人及投标单位公章)及复印件各三份,到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省外队伍需到齐齐哈尔市住建局办理准入介绍信。
4.2投标人请于2015年06月08日至2015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到龙沙区劳卫路12号(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如下: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取样员、造价员各一人(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双证投标并且两个标段为两套项目小班子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2日,开标地点为飞鹤宾馆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东县乾丰镇等七个乡镇
地 址:克东县 邮 编:164800
联系人:刘广新 联系电话:13224627888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沙区劳卫路57号 邮 编:161000
联系人:孙 雪 联系电话:0452-2211987
传 真:0452-2211700
2015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