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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为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明理路东、邢庄北街南侧,总用地约 46026.82m2(合 69.04 亩),净用地 24810.24 m2(合 37亩),总建筑面积 38620 m2,框剪结构。

2.2 招标范围:河南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土方开挖及外运、基坑支护及降水、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的招标范围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程质量:合格。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企业注册,不含临时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投标人在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框剪结构公共建筑工程(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使用);

3.6 投标项目经理在201211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框剪结构公共建筑工程(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必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使用);

3.7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

3.8 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10 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保障本招标项目顺利履行。提供金额5000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必须是开户行开具,提供开户行证明和联系电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有效期不少于60天)。

3.11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缴纳的20141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4.1 如果符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五、报名注意事项”的报名人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投标人。

4.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5.15.12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下述5.1-5.12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具体要求提交):

5.1 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2 报名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3 报名企业的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报名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5.5 技术负责人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没有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书;

5.6 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业绩材料;

5.7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8 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5.9 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9条款的承诺书;

5.10 银行存款证明;

5.11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5.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7.1 报名时间:201568日至20156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

八、联系方式

8.1 人:河南省档案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省委北院内)

8.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

人:女士  先生  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32

电子邮箱:a65928032@126.com

河南省档案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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