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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SDJZHZ-2015-112

27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 菏泽市广州路东、济南路西;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357.7㎡,建筑高度约11.25m,层数为地上3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约 29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空调部分除外,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    期:要求12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山东省外企业须持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鲁施工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材料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证件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英皇君悦客栈612室)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山东省外施工企业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鲁施工登记备案证》。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要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并简单装订成册。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拒绝接受以传真以及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菏泽市广州路南段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    编: 274000邮    编: 250001联 系 人:李先生联 系 人: 邹先生电    话:0530-3335191电    话:0530-5075180   5500922传    真: 传    真:0530-5500922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jzhzzou@126.com网    址: 网    址: www.sd-bid.com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    号:账    号: 1174414000000005910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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