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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许县长智东方社区、厉庄阳光新城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及玉皇庙镇玉皇庙村道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长智东方社区、厉庄阳光新城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及玉皇庙镇玉皇庙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长智东方社区、厉庄阳光新城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及玉皇庙镇玉皇庙村道路建设项目   2.2、招 标 人:通许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3、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34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24

2.4、总投资:约167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十五个标段,十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排水工程

第二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景观工程A段及篮球场、卫生间工程

第三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景观工程B

第四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道路工程A

第五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道路工程B

第六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道路工程A

第七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道路工程B

第八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铺装及园建工程

第九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污水工程

第十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雨水工程

第十一标段:玉皇庙镇玉皇庙村道路工程

第十二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及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绿化工程

第十三标段:长智镇东方社区二期电气工程

第十四标段:厉庄乡阳光社区二期电气工程

第十五标段:监理标段(对以上施工标段的全程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第十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第十三、十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原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第十五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报名时,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开标时各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总监)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均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68 日- 2015612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900/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

    第一至十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第十五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71日上午93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人:       耿女士             

    话:    0371-24973106                              话:  18768860330  0371-551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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