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工商领域专项资金项目审计(重新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PTXH2015006-1
2.招标项目内容:对2015年度省级切块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简称“工商领域专项资金项目审计”,下同。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招标答疑时间、地点: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4)到截止开标时间如果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传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而纸质投标文件未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下载及网上投标文件:
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投标人上传的网上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4)注:投标人应在网上先进行身份认证,网上采购系统使用福建省工商管理系统CA卡,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入库,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投标,咨询电话:0594-2853358。
5.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以及企业法人、投标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独密封,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入选2015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从事过福建省工商领域项目审计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近三年内未有不良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投标单位年营业收入达到400万元及以上。
8)投标单位职业注册会计师达到20名及以上。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1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6.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1954
2)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1090172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8.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电子信箱:ptxhzbdl@163.com
电话:0594-2633633 传真:0594-2633633
联系人:小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