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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王庄、岗吴、大吴等四个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王庄、岗吴、大吴等四个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王庄、岗吴、大吴等四个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量以最终实际清运工程量为准。

2.2 项目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王庄、岗吴、大吴等四个村

2.3工期:20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备垃圾清运资质、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资质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运证的车辆(提供资质证明或租赁协议);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或租赁协议;

4.1.3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4.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8日至20156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代理单位联系人:谢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2

                                                  2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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