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教育局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09: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高邑县教育局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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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8日 |
项目名称:高邑县教育局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ZB-2015-19 采购人名称:高邑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高邑县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5850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路15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新 0311-67792890 采购内容:1标段:教学仪器;2标段:音体美器材;3标段:实验室设备;4标段:计算机教室;5标段:计算机教室;6标段:多媒体教室;7标段:中小学图书 采购用途:改善教学环境 项目实施地点:高邑县各学校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3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者房产证明均可);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能力。4)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货物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参与的不得委托代理商参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6)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7)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a-c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7)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g、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5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者房产证明均可);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能力。4)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货物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台式计算机),厂家参与的不得委托代理商参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6)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7)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3C强制认证。8)投标人具备《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资质或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没有此资质的,须具备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9)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代理商的a-c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7)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g、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标段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者房产证明均可);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能力。4)具有生产、代理本项目货物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触控一体机、推拉绿板),厂家参与的不得委托代理商参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6)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7)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投标人具备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没有此资质的,须具备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9)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代理商的a-c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7)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g、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标段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应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2:00-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路152号金源商务B座6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于新 联系方式: 0311-67792890 传真电话:0311-6779289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1-6779289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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