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平南县动界至平山(大坡至寺面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KLPNGG201514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动界至平山(大坡至寺面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 [2015]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①申请上级拨款;②县财政2015年安排200万元建设资金,其余部分2016年后拨付(平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32期,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南县动界至平山(大坡至寺面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KLPNGG2015143
2.3 建设地点:平南县境内
2.4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四级公路改建项目,除以下说明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路线起点(K20+480)位于平南县大坡填内,顺接已建的动界至大坡水泥路,经大坡镇安林村,寺面镇富田村,终点(K30+980)位于寺面镇内,接顺已建的寺面至平山水泥路、路线长
2.5 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或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①单位介绍信;②参加投标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2012年以来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出具原件核查,注明复印件的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图纸资料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及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邮政编码: 537300 邮政编码: 537100
联 系 人:
电 话:0775-7823866 电话: 0775-4563700
传 真:0775-7822660 传真: 0775-456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