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与编号: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GXGCC3G20150115
2.2、项目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123号
2.3、项目规模: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建筑拆除,建筑装饰,安装拆除等工程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70 日历日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于
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本费用不包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0-2839703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71—5581861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